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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8节 (第1/2页)
??林清榆抿了抿唇瓣:“丝袜放在家里。昨晚脱下来后,被条狗撕了。我让家里人带过来?” ??看到民警点头,林清榆就给陆勋打了个电话。 ??“老公,麻烦你把昨晚被狗撕了的丝袜带过来。民警同志在我学校,想要那条丝袜做证据。” ??林清榆故意咬重了“狗”字。 ??陆勋怔了下,温声轻笑回应:“知道了,我让个律师带过去。” ??言简意赅,林清榆也明白了。 ??挂断手机,俊豪妈妈就从外头急冲冲闯进来:“民警同志,找到我的红宝石项链了吗?我的红宝石项链很贵的。” ??办案的男民警看向俊豪妈妈:“这位女士,我们还在调查。” ??俊豪妈妈激动地指着林清榆的包包:“肯定在她那个包包里!一定是!她昨晚就是提着这个包包去我们家的。” ??王梅跟着起哄:“那拜托民警同志打开那个包包,赶紧还我们学校的老师清白。” ??林清榆大概明白这个局了,浅笑一声,完全没在怕的。 ??“打开我的包可以,但我有一个要求。” ??办案的男民警脾气有点冲:“你无权提要求!是你配合我们的工作,不是我们配合。” ??“哦?”林清榆淡定挑眉,“既然是这样,那等我的律师来了,再做决定。我现在有权拒绝配合。” ??办案女民警瞪了男民警一眼,又转而保持中立态度看向林清榆。 ??“你先说说你是什么要求。只要是合理合法的,我们都会酌情考虑。但是我提醒你,现在是我们要你配合调查,你是应该配合我们的。” ??林清榆点头:“好。你们可以搜我的包包,但我要求,你们必须穿白手套,并使用封口袋保存证物。” ??说着她凌眸一瞪,看向俊豪妈妈:“因为从昨晚到现在,我没有碰过我包里的东西。 ??如果有人要把宝石项链放在我包里栽赃陷害,那么宝石上一定没有我的指纹。 ??我要求民警同志佩戴手套,小心保存证物,以证我的清白。这不过分吧?” ??声音落下,俊豪妈妈面上一片慌乱。 ??女民警点点头:“你的要求很合理。” ??说着,她就佩戴起白手套,拿出证物袋,小心翼翼打开林清榆的皮包,果然就看到一条红宝石项链。 ??她看林清榆神色自若,而报警人则唇瓣发白,以多年的断案经验来看,心里已经有底了。 ??她对着同事点头:“确实有条红宝石项链。” ??说着,她把项链取出来,装入封口袋。 ??俊豪妈妈就冲上去要抢证物:“民警同志,项链我拿回去就好。我不告了,我不告这个老师了。” ??女民警身手利索往后退了几步,避开俊豪妈妈的攀扯。 ??男民警声调高了几分:“不告了?是你说的,这项链价值上千万。这可是可以立案,判刑的。” ??“不告了,她不是我孩子的老师吗?把她给告了,我孩子以后还怎么上学。” ??说着,俊豪妈妈又要去拿项链。 ??女民警不让。 ??俊豪妈妈苦苦哀求:“民警同志,是我一时糊涂,想要告我孩子的老师。求求你们行行好,把项链还给我吧。这事,我不告了!” ??第142章 不同意和解,势要追究到底 ??林清榆淡定地看着俊豪妈和女民警拉扯:“我不同意和解。就算你要撤销报案,也不能碰这条宝石项链。” ??“凭什么!”俊豪妈声音高了几分,“我是这条宝石项链的主人,凭什么我不能碰!我报的案,我不想告就不想告了!” ??“凭它是污蔑我的罪证!你不告我,我还要告你呢!”林清榆眸光微凛,一字一句气场全开。 ??“对!我方不同意和解!” ??男人凌厉的声音从办公室外传进来。 ??众人寻声望去,就看到戴着细边眼镜,穿着干练黑灰色西装的男律师和夏北走了进来。 ??夏北穿着黑色运动服,腋下夹着笔记本,客客气气对着林清榆颔首:“太太。” ??律师对着林清榆颔首,绅士递上名片:“你好,我是你的代理律师。我姓方。” ??说着,方律师眸光锐利看向俊豪妈妈:“盗窃案立案后可以撤销,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,情节显著轻微、危害性不大,不构成犯罪的,或者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有效期限等。 ??而你方报警,这条项链价值千万,已经不符合情节轻微这个说法。目前项链也被找出来,已经构成犯罪现实,所以我方不同意和解,要求警方介入调查,还我方清白!” ??律师字字铿锵,引用法律条款信手拈来,